法律

民法典中怎么追偿两人承担的债务

  一、民法典中怎么追偿两人承担的债务

  民法典规定,两个担保人为债务担保时,如果是按份额承担担责任的,担保人清偿自己份额后,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承担的份额超出责任范围的,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担保人怎样追偿债务人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规定的追偿权利;

  3、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保证人享有担保法规定的追偿权利,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

  4、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5、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