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审理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应注重调解吗

  审理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应注重调解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是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下列方式解决分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公司回购部分股东股份;

  (二)其他股东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三)他人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四)公司减资;

  (五)公司分立;

  (六)其他能够解决分歧,恢复公司正常经营,避免公司解散的方式。

  公司债权债务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二)调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