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于失踪的纳税户税务机关作何处理

  对于失踪的纳税户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对于失踪户,地方税务机关应当限期办理纳税申报,并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公告废止其税务登记证件和领购的发票。

  相关法律知识

  《欠税公告办法》

  第四条规定:公告机关应当按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

  (1)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1次;

  (2)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1次。

  (3)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税务局的公告信息会同时传递给工商局。工商局能够找到纳税人的,会通知税务局进行处理。如果工商也将该纳税人列入“黑名单”,是会影响法人信用记录的,将来出国等都会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