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经纪类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经纪类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设立经纪类证券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0人,并应有相应的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人员;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

  (五)有符合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业务资料报送系统;

  (六)有适当的内部控制技术系统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经纪类证券公司可从事下列业务:

  (一)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以下同)的代理买卖;

  (二)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

  (三)证券代保管、鉴证;

  (四)代理登记开户;

  (五)与证券经纪业务相关的证券投资咨询;

  (六)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