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营利法人的权利机构有什么职权

  一、民法典营利法人的权利机构有什么职权

  根据《民法典》

  第八十条:【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成立法人的流程

  1、核名:在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拟成立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在工商局内部网上检索是否有重名,没有重名的,工商局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自己提前多准备几个名字,因为现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名字特别容易重复。

  2、租房:到写字楼租办公室,也可以使用自有的厂房或者办公室。

  3、编写“公司章程”:一般工商局网站都有“公司章程”的模板,进行修改或者请专业的律师修改或起草。公司的所有股东要在章程上签字。

  4、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

  ①公司设立申请书;

  ②公司章程;

  ③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

  ④总经理任免书;

  ⑤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

  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刻章: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专业刻章店刻印公章、财务章,正规的章是到公安分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

  6、办代码证: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到所在区的国税或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8、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告知银行是开验资户。

  9、转户:到开验资户银行凭公司全套资料把验资户转成基本户。

  成立公司需要去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