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非盈利法人包括哪些
一、民法典中非盈利法人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非营利法人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七条:【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二、不同法人的概念
1、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单独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以所有制的形式和投资方式,可以将企业法人进一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人所有制企业法人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又可以分为国内联营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又可以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外商独资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又称为非企业法人,这些法人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2、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是依照法律或行政命令组建的、有单独财政预算经费的各级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法人、国家行政机关法人、国家军事机关法人、国家审判机关法人和国家检察机关法人等。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的法人,如学校、医院等。
3、事业单位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虽然有事业取得一定的利益,如文化演出等,但获取盈利并不是事业单位法人本身的目的和宗旨。
4、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由其成员自愿组织的,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如协会、学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