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班一天被解雇公司赔半年工资

  广东*宜人吕*生上班第二天就被辞,去公司理论又被打,报警后称民警不认真处理,将公司和市公安局分别告上法庭(本报9月29日曾报道)。近日,吕*生状告公司一审有了结果,虽然吕*生只上了一天班,法院判处公司支付4000元,补签,维持双方之间。

  今年4月1日,吕*生在东莞雅格电子有限*司上班,每月工资770元。第二天,公司以吕*生技术不熟练为由,将其辞退。

  因对公司“无故”辞退自己的做法不满,吕*生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劳动部门仲裁裁决雅*公司的解职行为无效,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相关保险,并赔他3590元。结果劳动部门仲裁裁决解除吕*生与雅*公司的劳动关系,赔偿其一个月零一天的工资。吕*生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时,雅*公司称吕*生在该厂仅上班一天,还在培训试工期,其本人技术不够熟练,觉得很累很辛苦,离开工厂,与工厂。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雅*公司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吕*生自动离职的说法,因此不予认可。近日,法院判决雅*公司支付吕*生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即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9月29日的工资共4594.33元,因吕*生起诉时要求此期间工资共计4000元,遂判决雅*公司以4000元支付。另外,法院判决吕*生和雅格电子维持劳动关系,补签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