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学生关注新劳动法,试用期不再是“白用期”

  黑龙江新闻网23日讯今天,省市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在中央大街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两法宣传日活动,对明年1月1日即将施行“两法”进行宣传。据悉,活动中试用期问题成为许多大学毕业生咨询的热点。

  据劳动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法实施后,毕业生的“试用期”将不再是“白用期”了。按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还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事先还要注意弄清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以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