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纠纷典型案件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职工和用人单位(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具有经营权的用人单位),即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企业不为业务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被判败诉

  福州一名以销售提成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业务员离职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社会保险费得到支持;企业以业务员不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因此不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社会保险费为由向法院起诉。日前,福州市中级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作出终审判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企业须为业务员办理社会保险,并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经济补偿金。

  怀孕女员工拒绝长期出差被辞退索赔万元

  2008年11月底,刘-娟怀孕了。可今年1月,公司在明知她已经怀孕的情况下,还多次找她谈话,想安排她长期驻外出差。看看自己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刘-娟觉得怀孕不便长期驻外,遂婉言拒绝了公司的安排。哪知,公司竟以此为由,将刘-娟辞退。

  女职工怀孕严重违纪被辞

  怀孕期间被辞退,经仲裁裁决公司只需支付被辞当月工资,不服该裁决,祖女士将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解除合同当月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近20万元。随后,惠-普公司也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无须支付当月工资。本网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经审理驳回了祖女士的诉讼请求。

  因公摔成重伤雇主百般推脱,法院讨说法

  近日,山东枣庄市山亭区法院审结一起雇佣劳动纠纷案,一雇工从建筑工地二楼摔下致伤,雇主百般推脱不赔,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雇主王某对雇工李-涛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雇工医疗费、伤残补助费、误工费等共计16335.11元。被告王某一并偿付拖欠原告李-涛工资686元。2002年春天,山亭区山城办事处某村农民李-涛受雇于本村王某的小型建筑队到江苏徐州市郊区施工,被告王某许诺按日计付工资。因是同乡邻居,乡里乡亲,双方没有签定劳动合同。2002年7月31日傍晚,李-涛在施工的二楼房顶稳棒时,不慎从二楼摔下,致头皮裂伤、肋骨骨折、l2椎体爆裂性骨折。后经法医鉴定,构成9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