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夫妻单方面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一、民法典夫妻单方面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夫妻单方提起离婚,可以通过调解转为合意离婚,也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但即使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在法院也还会再经过一个调解的过程,调解无效,法官能够确定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至无可挽回地步的,就应当准许离婚。

  除了感情破裂之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在调解无效时也应准予离婚:

  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种表示当事人已经出轨抛弃感情了,自然没有挽回的必要。

  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种情况严重危及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权。

  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赌博和毒品会使家庭财产蒙受损失甚至背负巨额债务,和上面家暴虐待一样,都属于严重侵害配偶权益的行为,所以应当准予离婚。

  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这种情况意味着双方实际上已经没有家庭生活,所谓家庭已经名存实亡。

  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作为兜底条款,这里的“其他情形”,严重程度须和上面四种情况相匹配。

  此外,一方如果已经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诉讼离婚的,应当允许。

  之前已经提过一次离婚诉讼,被判决不准离婚,分居满一年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这种情况说明确实已经感情破裂,并且离婚决心已经十分坚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4、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