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告别人强奸罪需要哪些有利证据

  告别人强奸罪需要哪些有利证据

  1、强奸罪的认定就是违背妇女意志,应当围绕这个问题寻找证据,因为案情不一样,证据也不一样;

  2、主要有:

  (1)被害人身体内或内裤上残留的嫌疑人精液;

  (2)被害人的现场遗留物;

  (3)被害人陈述、被告人辩解和证人证言。

  相关知识:怎么算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1、强奸罪的客体要件是行为必须侵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上必须有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14周岁,具有辩控能力的人,通常是男子,其中直接犯只能是男子。妇女可以成为强奸妇女罪的教唆犯、帮助犯、也可以是间接正犯和共同正犯。

  4、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

  如果满足以上构成要件,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是强奸罪。

  强奸罪与通奸行为的区别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