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占报案后可以销案吗
非法侵占报案后可以销案吗
不可以撤案,因为有犯罪事实,必须依法处罚的。到底可不可以撤案,要根据案件的性来和程度来决定的。
1、民事立案之后是可以自由销案的。
2、刑事案件立案之后是不可以随便销案的;
(1)没有犯罪事实,则可以销案;
(2)有犯罪事实,但是罪行很轻微,不需要处罚的,可以销案;
(3)有犯罪事实,必须依法处罚的,不得销案。
报案后如何撤案
由公安部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第一百八十四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