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一、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聚众淫乱罪的客体要件是公共秩序;客观要件是首要分子故意发动、纠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进行违反道德规范的淫乱行为;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什么是淫乱行为

  1、淫乱主要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但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淫、鸡奸等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并不限于男女异性之间。行为人聚众从事这种淫乱行为的,也构成聚众淫乱罪本罪,可见从理论上聚众淫乱罪的众人并不必然以同时含有男女二性为必要。

  2、淫乱行为一般具备如下特征:

  1)须是足以引起一般人的羞耻感情的行为;

  2)须是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欲的行为;

  3)须为违反善良性道德观念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