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挪用公司资金罪管辖地怎么确定

  挪用公司资金罪管辖地怎么确定

  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案件应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对于职工涉嫌挪用资金犯罪的,公司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

  挪用资金罪管辖主体是谁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重婚案

  3、遗弃案

  4、妨害通信自由案

  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