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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家庭成员怎么样才能成立遗弃罪

  遗弃家庭成员怎么样才能成立遗弃罪

  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的人,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是有相互扶养责任的,夫妻之间要相互扶持,父母要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要赡养年老的父母,如果对家庭成员进行遗弃的,并且遗弃情节恶劣的情况下就会构成遗弃罪,可以追究家庭成员的刑事责任。

  遗弃罪是指本来应该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但是却自私的拒绝扶养,造成严重恶劣后果的,应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1、有能力却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拒绝向受扶养人提供物质的即经济的供给的。

  2、拒绝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提供必需的生活上的照顾:使他人生命、身体产生危险,以及在他人生命、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时不予救助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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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