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故意毁坏会计凭证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会计凭证的立案标准如下: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规定,会计档案具体包括:

  (1)会计帐簿类,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以及其他会计帐簿;

  (2)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以及其他财务报告:

  (3)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