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车辆抵押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一、民法典中车辆抵押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民法典规定,签订车辆抵押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意思真实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抵押合同就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车辆登记证丢了,还可以抵押车吗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汽车抵押合同,因此,如果双方依法订立了汽车抵押担保合同的,那么在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可成立并生效。

  所以,如果你们之间只约定了汽车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也没有主张拿登记证书的,那么在没有其他影响抵押生效的情况下,你自然可以抵押汽车。

  不过,在约定汽车抵押时,抵押权人没拿车也没证的,其实会承担较大的风险,所以大部分人是不愿意抵押的。毕竟你没有汽车的登记证书,也没法确定你是不是该车车主,因此,为避免影响汽车顺利抵押,建议是先补办车辆登记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并且申请补领登记证时要准备好以下的材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

  4、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5、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按规定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