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的技术合同主要条款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技术合同主要条款有什么规定

  根据《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二、技术服务合同应具有的主要条款

  1、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的项目的名称;

  2、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的内容及应达到的要求;

  3、双方确定的培训计划、进度、期限、地点、方式;

  4、委托方要求的师资水平、资历、要求;

  5、委托方需要培训的人数,受托方要求委托方指定接受培训人员的技术能力、学历要求;

  6、经协商确定的教员、学员的食、宿、交通、教材等费用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标准的承担;

  7、培训开展的必要物质条件(如教室、教具等)和双方应协作解决的事项;

  8、学员水平验收考核的方法和标准(如实际操作、理论考试、现场答辩等);

  9、委托方支付报酬的数额、时间、方式、地点等;

  10、违约责任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1、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及数额;

  12、争议解决的方法;

  13、其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