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面签贷款是不是高利贷

  面签贷款是不是高利贷

  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了清晰的界定,其中,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以上的为无效。该司法解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业内认为,这对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年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超过36%的部分“无效”

  此次司法解释共计三十三个条文,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界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与国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区分。

  利率的规制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也是此次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规定》明确: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