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

  一、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

  1、离婚后如果再婚,需要带的证件和结婚登记时提供的证件是一样的。一般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4)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法律依据:《民法典》对于结婚的规定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结婚的规定有哪些

  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4、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