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办结婚证是为了离婚

  办结婚证是为了离婚

  领结婚证乃人生大事,可老黄夫妻领结婚证却另有他用,离婚。可拿了红本本去换绿本本,妻子临场又不干了,双方为此进法院打起了离婚官司。

  老黄妻子病逝世后,1990年经人介绍认识了现任妻子李某,两人没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就开始了同居生活,由于均有子女,家庭关系较复杂,双方经常为小事互相打骂,导致感情恶化、分居。2013年3月份,两人协商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却被告知无结婚证,不予办理。无奈的老黄只好又和妻子现场补办了结婚证,可没想到妻子李某又不愿意离了,在多次协商不成后,老黄只好起诉至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当法官告知老黄,因以前人们对法制的认识并不健全等各种原因,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就同居生活是较为常见的,针对这一现象,最高院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㈠第五条中将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划定了明确界限,规定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为事实婚姻。老黄夫妻就是属于标准的事实婚姻,如果一方起诉坚持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后,将准予双方离婚,这也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的显著区别。

  老黄没料自己不懂法,让离婚难度升级,心中懊恼不已。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