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

  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具备禁止条件的男女双方不得结婚,否则,该婚姻无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个禁止条件是出于对生物遗传学优生优育和伦理道德的考虑而作出的规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第五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不予登记。”

  如果有禁止结婚条件的,不应当登记结婚。不管是科学要求还是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条件都应该被我们所熟知,如果对文章还有疑惑的地方,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必要时刻,大家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