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忠实协议是否受法院支持

  忠实协议是否受法院支持

  如果忠实协议里面的内容不违反国家规定,不违反双方意愿,并且没有损害第三方的权利的时候是能够生效的。

  忠诚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制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现实中还有以保证书、“空床费”等形式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这就是法律对夫妻之间忠诚义务的规定。但这一条规定仅是一项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且根据《婚姻法解释一》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基于法律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向原告出具的忠诚保证书具备可操作性,一旦出现保证书中的事实发生,在离婚时就可以依照执行了。

  夫妻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是关系到婚姻关系是否稳定的关键。虽然对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可能还没有达到重婚、与人非法同居等严重程度,一方如何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也尚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法律也未明文禁止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