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彩礼返还的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彩礼返还的标准是什么

  1、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1、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

  2、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考虑到问题的特殊性,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可以由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合意,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和家庭的利益。

  3、夫妻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有的夫妻需要进行财产分割,有的还会涉及彩礼返还问题,而离婚彩礼返还的标准除了需要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还需要遵循三个原则,第一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第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第三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