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闪婚又闪离是否可以返还彩礼

  闪婚又闪离能不能主张返还彩礼,可以先确定是否属于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

  1、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比如结婚后就开始分居生活的,再之后双方又离婚的。不过,这里需要明确怎样算是共同生活:

  (1)双方有共同的住所,比如说双方一起租房子或者买房子住;

  (2)夫妻间有正常的性生活;

  (3)夫妻有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

  (4)夫妻尽到了相互扶助的义务;

  (5)夫妻尽到了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

  2、给付彩礼后,双方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并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是指不超过一年时间,而后双方又迅速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