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女方不能生育可以要回彩礼吗

  女方不能生育可以要回彩礼吗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离婚时不能要回彩礼: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综合上述情况,如果已经与女方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即使女方没有生育能力也无法要求返还彩礼,反之则可以。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