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要怎么偿还
一、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要怎么偿还
1、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2、如果是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3、双方就债务偿还问题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二、什么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一)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财产,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双方的工资、奖金;
2、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双方的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不过,属于以上(一)范围的财产,并不一定为同居财产,作为同居财产,应该具备以下的条件:
1、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所以,同居以前,解除同居关系以后取得的财产,都将不属于同居财产,并且不能进行分割。
2、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事实上,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并非全部共同共有,比如约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那么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所以,符合以上条件范围内的财产,即属于同居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将可以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