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患病生活困难法院如何判决丈夫给付扶养费

  一、患病生活困难法院如何判决丈夫给付扶养费

  1、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按照现有证据,结合具体情况予以裁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其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可以减少抚养费的情形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