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补办结婚登记与补办结婚证有哪些区别

  一、补办结婚登记与补办结婚证有哪些区别

  1、针对的对象不同。

  (1)补办结婚登记是针对那些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

  (2)补领结婚证是指那些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档案为其补发结婚证的人。

  2、办理的程序不同。

  (1)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2)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婚姻效力的起算时间不同。

  (1)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2)补领结婚证,其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原办理结婚登记时起算。

  4、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含义不同。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有哪些

  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