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要注意什么

  一、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要注意什么

  1、书面材料

  过错方可能会写下悔过书或保证书;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如果上述书面证据确认了过错方曾出轨、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的事实,则可以作为证据。

  但要注意,书面材料应以合法的途径取得。若通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胁迫或利用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当事人写下的所谓悔过书、保证书不能作为证据。

  2、手机短信,聊天记录

  若短信或聊天记录内容确认了过错方曾出轨、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的事实,则可以作为证据。当事人必须要证明短信或者聊天记录确实是由配偶和第三者所为。对于手机短信内容、聊天记录,由于容易丢失,应该及时固定保存起来。

  3、证人证言

  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等案件事实所写的书证材料。

  4、视听资料

  利用录音、录像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视听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收集视听资料仍需注意资料来源的合法性。

  5、鉴定结论

  对于出轨证据调查而言,一般可委托鉴定机构作亲子鉴定,以证明出轨事实。

  二、法定判离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是否存在以上情形,需要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加以判断。

  综上所述,对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作出详细的内容介绍。因为一方出轨是法律规定需要依法判定;如果无过错方需要提供过错方出轨的证据,包括书面证据,手机短信和聊天记录等资料以及鉴定结论。无论是哪一种证据都应当遵循来源合法的要求。更多出轨证据调查注意事项,专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