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要怎么办理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要怎么办理

  可以双方先协商离婚,如果不能协商,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离婚纠纷经有关部门调解后,会有三种结果:

  第一,双方当事人达成和好协议,继续保持婚姻关系;

  第二,双方就离婚以及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第三,调解无效,一方仍要求离婚,而他方坚决不同意,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依诉讼程序进行的调解也就是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后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调解。我国法律规定,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主要是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和政策的说服教育,一般说来,首先通过调解促使夫妻和好,必要时也可以做调解离婚的工作。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进行。

  人民法院的调解同样也会出现三种结果:

  一是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原告撤销离婚之诉,人民法院将调解笔录存卷;

  二是双方达成离婚的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判决书相同;

  三是调解无效,离婚诉讼继续进行,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