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原告以婚内被告出具的欠条起诉,法院能否支持其诉讼请求

  离婚后原告以婚内被告出具的欠条起诉,法院能否支持其诉讼请求

  以婚内被告出具的欠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可以提起诉讼的。

  夫妻债务起诉状

  原告:,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身份证号码:。

  被告:,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女,汉族,生于年月日,住,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6000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240000元(暂从2014年1月3日计算至2014年9月3日,付清之日止),共计840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14年1月3日,被告由于资金紧张,向原告借款用于工程周转。经协商,被告当天即向原告出具借条,约定借款60万元,于2013年9月3日归还,月息5%。原告分别通过现金和转账方式将60万元交付给了被告。在借款期限到期之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资金紧张为由不予偿还。鉴于该债务是在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故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他们共同偿还。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被告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故原告诉诸法院,请求法院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成都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