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一、夫妻同意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

  1、法院不一定会判离。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只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流程是什么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我们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