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家庭财才有纠纷法院还会判离婚吗

  家庭财产有纠纷法院还会判离婚吗

  需要看具体情况。大部分离婚案件中,双方对财产归属及分割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归一方所有,给付另一方折价款;但是不动产特别是房屋因为标的额大且涉及到居住问题,因此实践中处理起来比较困难。比如:一方要求离婚并多次起诉至法院,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并且,主张离婚一方又需要法院就夫妻共有房屋予以分割,但是又没有能力支付对方折价款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1、理论上,男女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必要条件。

  2、实践中,确实会有部分案例虽然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但是因为财产无法分割导致法院无法判决离婚的情况。

  3、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会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做出一并处理,除非双方一致同意先不处理财产。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