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起诉第三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起诉第三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只能是无过错的离婚夫妻一方向有过错的一方要求损害赔偿,并未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向第三方索赔。因此甲向丙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不会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