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没房带孩子如何处理
一、在我国离婚没房带孩子如何处理
1、在我国离婚时没分到房子又需要带孩子的,可以向分到房屋的一方请求暂时居住在原房屋,不予搬离。法院经查实符合情况的,予以支持,但当事人暂住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的,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1、按实际情况,在离婚时,男女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进行约定,只要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协议的,协议内容受法律保护。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离婚孩子抚养费用分担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4、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2)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