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要哪些条件
一、变更抚养权要哪些条件
1、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二、父母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1、抚养权的归属原本就是以父母协商为主,协商不成时,法院才会依据对孩子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那么当然,必要时,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就变更事项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书,并按照这份新的协议履行抚养义务即可。
2、涉及孩子的户籍或上学等方面问题,需要对变更抚养权事宜进行公证的,可以共同至公证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通常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文书,以及变更抚养权的协议等等,具体以公证处要求为准。
3、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并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即便不办理公证,经签字生效,对双方均产生法律效力,是否办理公证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