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抚养费案件中能否起诉变更抚养权

  一、抚养费案件中能否起诉变更抚养权

  抚养费案件中,起诉人可以一并起诉,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立案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起诉抚养费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