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如何判刑

  一、法院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如何判刑

  1、对构成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犯罪分子,法院会判处五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公司犯罪,对公司直接负责人要判刑。法院判处罚金根据犯罪分子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犯罪情节、造成后果等因素。对被判刑的会计人员,还应当吊销资格证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构成

  1、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罪,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要特征: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2)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法保存,故意予以隐匿或者销毁。行为人隐匿或者故意销毁财会凭证一般具有某种目的,如逃避监督检查、清算等。过失不构成本罪。

  2、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财会管理制度。

  3、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

  计报告的行为。加强对公司、企业财务的管理是国家监督、管理公司、企业的重要手段。公司、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是重要的财务资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财务档案,依法进行保存,并依法接收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构成本罪,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否则不构成犯罪。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