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二手房买卖时一方违约的,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以下这些: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房屋基本状况;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的方法。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