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自动投案与自首的区别

  一、自动投案与自首的区别

  1、刑法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罪犯出于本意,向公安机关承认犯罪事实,自首是指犯罪案件被发现,尚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自动投案在前,自首在后,自动投案是指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罪犯出于本意供述犯罪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二、主动投案包括哪些情形

  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