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有哪些方式

  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有哪些方式

  一、保证的种类:

  1、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2、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二、保证的设立方式: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