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技巧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技巧有哪些
一、选择管辖法院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必须按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这样如果当事双方不在一处,甚至有的相隔遥远,就会增加人力、财力、时间上的负担,特别是少数地方存在地方保护现象,造成官司的被动。
二、申请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这就是说,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在当前资金紧张、组织生产要素困难的情况下,确实有不少债务人货款不按合同及时结清,拖债、搪债现象相当普遍,有的即使公证机关作出裁决或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也往往难以执行;有的债务人实质上是在进行经济诈骗活动。遇到这些情况,债权人可根据上述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
三、申请支付令
合同纠纷律师办理诉讼法案件中的流程
经济纠纷律师在承办合同纠纷案件时,当事人对我们的工作弄流程不太知道,常常追问办案流程。办案流程分为三步:诉前准备,诉讼经过,诉讼结果。
一、诉前准备
1、签发律师函,争取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争议和纠纷;
2、整理准备诉讼材料(诉讼文书、证据材料、确定诉讼请求);
3、代理委托方向法院起诉立案或提交答辩状。
二、诉讼经过
1、接到法院受理立案通知,与委托方沟通,进一步确认对方有无情况变化或需要补充完善的地方;
2、接到开庭传票,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配合法官做证据交换及对方当事人的信息提供等工作。
3、及时与委托方联系,将案件进展情况向对方通知汇报,了解委托方的意向及需求有无变化,做好沟通工作。
4、关注案件进展,查阅参考相关成功案例,借鉴相关经验,掌握有效的诉讼技巧,避免出现纰漏。
5、出庭
1)开庭前提前与委托方沟通,确认诉讼请求或答辩意见是否完善,证据是否完整。
2)检查出庭材料是否齐全,作好充分庭审准备。
三、诉讼结果
1、庭审结束后,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联系,了解审理进程。
2、领取判决书,及时将判决结果告知委托方。
3、分析判决结果,征求委托方意见,做下一步准备。
4、上诉。
5、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