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约定一方随时终止合同吗
一、可以约定一方随时终止合同吗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随时终止合同,但随时终止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二、单方终止合同法律效力如何
1、合同法对当事人行使终止权的期限也作了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当事人主张终止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终止合同的效力。
3、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终止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终止,该当事人可以不与对方协商,通过通知方式终止合同,将解除合同的主张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该合同终止。因此通知应作为解除合同的生效要件。
4、对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终止提出异议。异议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