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代位继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按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首先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四、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五、《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