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产权继承的程序是什么

  一、房屋产权继承的程序是什么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什么是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

  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