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的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也就是以书面借款合同书的方式来进行的,借款双方需要就借款达成意向之后,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同时此书的书面形式不单纯指那种纸质化的合同,具体还包括复印件,传真件,电子合同等等形式。借款合同中有几个是至关重要的合同条款,比如借款用途,利率,期限。在借款合同里要明确约定借款用途,也就是借款使用在什么方面,需要专款专用进行固定明确。在利率方面要明确借款合同是否有利率,利率多少,双方约定的利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都要进行明确的约定。借款期限方面应该主要约定借款的使用期限是半年一年还是长期以上的借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高利放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禁止通过民间借贷合同高利放贷。按照此规定,涉高利放贷的民间借贷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在《民法典》公布之前,有关高利贷的规范大多通过司法解释体现,并未有从立法层面明确“禁止高利放贷”。《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对于高利贷的原则性绝对禁止将是首次出现在民法条文中,既顺应了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打击高利放贷的呼声,也显示了国家对于高利贷的绝对打击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