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1、债务人确实没有相应资产还债,无力履行判决。

  钱从债务人身上出,如果债务人真的没钱,那即使法院作出胜诉判决,也可能会导致暂时无法实现债权。确实无法执行的,法院也只能暂时中止执行。

  2、债务人有一定资产,但不易变现,个人资信、经营状况出现困难。

  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的资产也许仍足以偿还债务,但现金不足,可能是房产、车辆、货物等其他资产。现金不足,遇到困难,也许是债务人未按时付款的原因。当债务人处于这种状态时,债权人最好及时起诉并考虑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查封。以免债务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资产,导致最终执行出现困难。实用法律知识这种情况法院判决后,仍可能会拖延支付,申请执行后,由于现金资产不足,对于其他资产,是否方便执行、能否很快变现,法院要酌情处理。执行也许会遇到障碍。但是只要资产在,且确实不至于资不抵债,最终债权人的债务应该还是能实现的。

  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我建议还是保全,我办的几个案子,诉前财产保全往往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说A公司欠B公司290余万,我们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于是我们就做了财产保全,还没等开庭呢,对方就同意还钱,但是是分期的,在还了两期大概220万元后,我们考虑到基本上对方可以将其他钱都还上,于是解除了保全。这个案子虽然没经过诉讼,但是结果非常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