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明知借款用于贩毒,借贷行为还有效吗

  [案情简介]

  王某系毒贩,为筹措贩毒资金向张某借款2万元。张某明知王某借款系用于贩毒,仍与王某订立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借款期限10日,借款利率为日息千分之三。

  [法律解读]

  国家不会干涉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但为了保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规定了下列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1。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的;2。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借人违反金融秩序转借牟利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4。借款违背社会

  对此,《最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第十: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应问清借款用途。如明知借款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如贩毒、赌博、走私等)时,应对方的借款请求,否间借贷合同无效。

  相关知识:

  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法院予以;超过年利率24%,但未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已给付的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未给付的也不能再要求对方给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已给付的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民间借贷中存在的“砍头息”不受法律,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要求借款人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