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借款合同约定担保费法院能否支持

  一、借款合同约定担保费法院能否支持

  1、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担保费,如果担保费不超过借款合同签订时,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人民法院一般会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借条上签名没有注明是担保人怎么办

  1、如果担保人只是在借条上签名,没有注明是担保人,“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

  2、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可以认定不是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